1. 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哪里招人比较多?
以下是一些招人较多的企业和机构: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公务员局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审计局
北京市工商局
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文化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交通运输局当然,不同企业和机构的需求不同,具体招人数量也会因时间和地区而异。建议您关注相关招聘网站和社交媒体,以获取最新的招聘信息。
2. 如何申请创业园孵化基地入驻?
办理条件:
入驻孵化基地或创业园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法人为高校毕业生。
申请材料:
申请入驻孵化基地或创业园应提交下列材料:
1、创业实体入驻申请表;
2、申请入驻实体的创业规划书;
3、创业实体入驻协议;
4、入驻实体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
5、入驻实体法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6、入驻实体吸纳人员花名册及劳动合同或见习合同(加盖企业公章);
7、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入驻实体数据月统计表(加盖企业公章);
8、入驻实体每年纳税证明材料;
9、入驻实体退出申请表。
办理程序:
1、申请入驻孵化基地或创业园的单位向准备入驻的孵化基地或创业园提出申请,再有孵化基地或创业园向人才中心提交申请所需材料;
2、人才中心审核后由孵化基地或创业园与入驻单位签订入驻协议。
3、入驻实体享受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有关政策,具体规定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人社字〔2010〕122号)执行;
4、入驻实体享受由所在区提供的一次性房租补贴。
3. 北京市海淀区病退的劳动能力鉴定流程?
请参考
北京市海淀区病退的劳动能力鉴定流程如下:
提出申请:凡因工、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书面形式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企业不提出申请的,职工及其亲属可以申请,劳动鉴定委员会不得拒绝。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所提交的材料不因申请主体不同而有所区别。应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工伤诊断证明,以及医院记载的有关负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包括有关的放射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劳动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结果通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将鉴定结论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送达方式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等方式。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个人情况或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机构或部门以获取最新和详细的信息。
4. 单位劳动保障代码怎么写?
关于这个问题,单位劳动保障代码是由劳动保障部门或人社部门颁发的,用于标识单位的唯一编码。不同地区的编码格式可能略有不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行政区划代码:根据国家标准行政区划编码,一般为6位数字。
2. 单位类型代码:标识单位的类型,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一般为2位数字。
3. 行业代码:标识单位所属的行业,如制造业、服务业等。一般为3位数字。
4. 序号:标识单位在同一行业中的序号,一般为4位数字。
例如,一个企业在北京市海淀区注册,属于制造业,是同行业中的第10家企业,其劳动保障代码可能为:110108010010。其中,110108为北京市海淀区的行政区划代码,01为企业类型代码,001为制造业行业代码,0010为该企业在同行业中的序号。
5. 社保稽查严重吗?
当然严重。
社保稽核简单来说就是社保机构检查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对于维护社会保险事业稳定和发展有很好的作用。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6. 海淀区社保局怎么走?
乘坐运通101(或992路上行),在四季青桥北站下车 步行690米至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1.下车往回,沿西四环北路辅路走90米,右转 2.走120米,右转,3.走230米,直走进入西四环北路辅路,4.沿西四环北路辅路走160米,左转,5.走90米,到达终点)
7. 海淀区教委属于哪个部门管理?
上级单位是北京市教委。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是于1995年1月16日挂牌成立的组织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关于教育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本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协调和指导本区教育工作,负责本区的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和区属高等教育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建立各级各类教育相关标准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本区教育改革工作,协调教育系统内部和外部关系。
(四)依法筹措教育资金,会同区政府有关部门统筹管理教育基建投资、教育事业经费和教育费附加;组织、指导本系统各核算单位开展会计核算和教育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教育经费预算的执行情况。
(五)负责区属教育系统人事工作,统筹、规划、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各学校进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六)负责区属教育系统的行政管理;负责各学校的教育教学、体育、美育、劳动、校外教育工作。
(七)负责本区中小学教学用书、各类竞赛的审批及备案工作,负责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区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制定普通中学、职业高中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本区的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负责中考、高考和高中会考的组考工作;规划、指导高中后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扫除本区青壮年文盲工作。
(十)负责区属教育系统卫生、信访工作。
(十一)负责区属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工作。
(十二)负责本区教育管理情报、统计资料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
(十三)负责区属教育系统的审计及教育执法工作。
(十四)负责区属教育系统普法宣传和本区推广普通话、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
(十五)指导区教育学会、民办教育协会、海淀教育基金会等社团组织。
(十六)负责本区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状况和质量的监测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办学状况和教育教学水平的督导评估。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