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直接税,个人所得税是由单位扣吗?
工资个税都是企业代扣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税款报告表。所以个人所得税是由公司代扣。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3、比例税率。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中,对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征税外,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2. 有的公司工资不打银行卡上直接付现金是为了避税吗?
工资发现金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逃税,因为现在的技术手段通过银行卡转账明显更方便,不搞事不会这么麻烦的去发现金。 而且税务局也知道发现金的猫腻太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
三、企业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100%加计扣除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一)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
(二)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三)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四)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早在2009年,由于残疾人工资可以加计扣除,逃税力度更大所以就发文要求必须通过金融机构发放工资。至于对于普通员工工资要求通过银行卡发放的传言虽然时有发生,但是一直没有最终落实到文件。 从法律层面上说最大的问题是央行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第五条 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这个文件1988年公布的时候工资用现金无可厚非当时没有人有银行卡,但是2011年修改还这么规定就让人不可思议了,二十多年信息化手段支付方式的改变被视而不见了。 从税务局实操层面上来说,直到去年金三全面上线,税务局个税申报才从以前的按企业申报改为现在的按个人申报,也就是去年起税务局才可能找到每个人的收入和个税,以前都是整个企业一锅烩的,必须要去企业逐户查账才也可能发现问题,执行成本极高。所以去年起发现了很多一个人在多个单位领取工资合计超过免征额的,我估记很多都是拿其他人身份证虚发工资逃税的。 最后再说说这个问题的解决,我一直推崇第三方数据交换,通过大数据对比分析来发现问题。即使目前的情况人行不改变文件,现金仍然可以发工资,通过社保局与税务局的信息交换完全可以解决这个问题。社保和个税以及企业所得税工资及三项费用扣除的基础都是应发工资额,关键key都是个人身份证号,数据一比对要么是少交社保要么是虚列成本总归有一头要交钱是没跑的。(^-^) 编辑于 2017-08-09 赞同 389 235 条评论 分享 收藏 喜欢 收起 知乎用户 75 人赞同了该回答 工资以现金方式发放和是否逃税或者避税是没有直接关系的。企业有以何种方式发工资的自由。
以现金方式发工资相对于以银行转账方式发工资,如果存在逃税的情况,税务机关检查的难度会加大这倒是可能的。
比如,老板每月收入10000元,手下十个员工,每人收入2500元,那么,老板有可能把自己超过3500元的部分分摊到员工身上。工资单这样造:老板3500,每个员工2500+(10000-3500)÷10=3150元。老板和员工都没超过3500,都不用交税。否则老板要交个税(10000-3500)×20%-555=745元。平摊以后,员工仍然不用交税,权益没有受影响,所以无所谓。老板少交个税745,占了便宜。但是,如果用银行转账的方式发工资,就会留下蛛丝马迹,容易被发现。以现金方式领工资的要注意,在工资单上签字时,要看清楚实发工资数,如果实发工资数与到手的工资不符 ,那么就有可能是我说的这种情况。 当然更可能的情况是,老板胃口更大,每个月想拿5万却不想交税。他很可能会找20个身份证,冒用身份吃空饷,把5万分配到20个虚构的员工名下,一分钱税都不交。月薪5万要交多少税呢?要交(50000-3500)×30%-2755=11195元。实际上,大多数的老板的胃口肯定不止每月5万,年薪60万,连知乎平均水平的年薪百万都达不到让老板情何以堪呢?刚才的所有操作都是基于账内核算的,假如老板有一套外账,那收入就完全脱离了税收体系的监控,完全由老板支配了。这才是相当一部分老板财富的重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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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下面有位兄弟提出冒用身份需要多交五险一金的情况,目前还是个税法上的漏洞。税法没有规定不交五险一金工资薪金就不能税前扣除,只规定了不交个税工资薪金不能税前扣除。而且,也确实存在领取工资薪金却不用交五险一金的情况。比如比如两处以上取得工薪的人员、试用期内的人员、退休后发挥余热的人员,都存在这种可能。 企业所得税工资薪金税前扣除的条件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关于合理工资薪金问题。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符合这五条就可以税前扣除了,没有提到必须交五险一金。 十个冒用的身份是虚构的“人”,不会因为没给自己交五险一金就去劳动部门投诉。所以劳动部门无法发现这一线索。除非是真正在公司上班的员工,公司没给交五险一金,劳动部门才有机会获得信息。 至于税务部门,由于税法并未规定工薪的税前列支与社保挂钩,所以,税务部门的风险应对系统是不把工薪信息与社保信息不匹配作为风险点的,所以,税务部门也不会关心工薪信息与社保信息是否匹配。除非到企业查账,会以此为线索进行检查,但是取证难度较大,所以一般人不会这么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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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实践中,这类冒用身份虚领工资的情况,税务机关是否查处过呢?其实是查过的,但是投入的时间精力很大,最终却没查到多少税款。 可以介绍一个我查过的案子,大家就会了解即使检查人员知道存在冒领工资的情况,取证也很难。 我在查看工薪的数据时,发现一个身份证号码,根据身份证号码发现有个人的年龄是79岁。79岁还在上班领工资的似乎不常见。于是立刻向财务经理要来了所有工薪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的明细表,把身份证号码中出生年月日的八位数字分离出来然后排序,发现有三十几个65岁以上的老人在领工资。以下是与财务经理的模拟问答(原话记不清了,内容差不多)。 场景一: 问:这么多65岁以上的老人还在你们公司上班?尤其是那位79岁的,还干得动吗? 答:确实有这么多老人上班。79岁的那位主要是守夜,不干体力活。 问:有签劳动合同吗? 答:没有。 问:有身份证复印件吗? 答:没有。 问:那你带我去认识一下这位老人? 答:他今天没来。 我。。。。。。。。。 场景二: 问:这位老人在你们这里上班吗? 答:在的。 问:这么大年纪了,能干点什么呢? 答:不是体力活,也就打扫打扫卫生。 问:签劳动合同了吗? 答:没有。 问:有身份证复印件吗? 答:没有。 问:她在哪打扫卫生呢?带我去看看。 答:现在已经不干了。 问:这个月的工资表拿来给我看看。 答:这个月工资表还没造。 问:那上个月的工资表拿来给我看。 工资表上确实没有这个老人的名字。税务机关查账一般是查以前年度,一般是往前查三年,三四年前的事让我穿越过去核查,来个情景再现?追查到这一步,就追查不下去了。 三十几个老人这样核实一遍,要多少时间?老人们是否配合?有些人还是老板的亲戚朋友,会告诉税务机关实情? 好不容易老板承认有三个确实是自己以每月支付500元慰问金为代价换来的老年人的身份证,找到老人来做笔录,老人死活不承认,因为一承认,每月500元就没了。请问各位,证据链不完整,这个怎么破? 老板每月工资单上给三位老人造3500。实际付给每个老人500。查账一般查三年,那么剩下的(3500-500)×3×12×3=324000去哪了?
老板交代,发奖金了。每月9000,分摊到公司几百个员工头上,每人分摊到二十几元,相当一部分员工收入未达3500,部分即使超过3500,也没超过5000,适用税率3%,结果最终补税177元,连汽油费都不够。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就查这么点税?其它税还查不查了? 理论上似乎很容易的事,在实际工作中也许会很难。所以,理论联系实际很重要。
3. 哪里可以找得到我国直接税与间接税的税收金额?
直接税,是指纳税义务人同时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纳税人不能或不便于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的税种。
在我国直接税主要包括:1.所得税类: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2.财产税类:房产税、契税、车船税、船位吨税、车辆购置税;3.行为税中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烟叶税。
间接税,是指纳税义务人不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纳税义务人能够用提高价格或提高收费标准等方法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的税种。属于间接税税收的纳税人,虽然表面上负有纳税义务,但是实际上已将自己的税款加于所销售商品的价格上由消费者负担或用其他方式转嫁给别人,即纳税人与负税人不一致。
在我国间接税主要包括:1.流转税类: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2.资源税类: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3.行为税中的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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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税局扣税会直接从公司帐号上扣吗?
地税扣钱都是根据你当月申报的数据扣的,一般你不申报是不会扣的,除了社保费它会默认每月帮你扣,地税扣的印花税是根据你开票数额的万分之三,扣的房产税是根据你房产原值扣的,土地使用税是根据你土地证上的平方算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是每个季度扣的,房产税是原值的70%*1.2%/4就是每个季度要扣的,土地税是4元一个平方/4就是每个季度要扣的,个人所得税是根据你申报的工资扣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根据你国税交的增值税的5%分别扣的,另外还有一项综合费是根据各个地方政府财政局定的,我们这里是开票额的千分之五。企业大相对开票额大的是额定的。
国税扣钱也是根据你所申报的数据扣的,增值税是你的销项扣进项的抵扣额,正数是你要交的,负数的话就是留抵放下个月的,所得税是根据你产生的利润总额的25%,这是查账征收的企业,如果你是核率征收的就是根据你开票额的1.25%。
5. 直接税是什么意思?
直接税是指税负不能转嫁,而由纳税人直接负担的税收。如人头税、所得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
税收以税负能否转嫁为标准,区分为直接税与间接税,但观点也不尽一致。有的以课税主体为标准,认为凡纳税人与负税人相同者,就为直接税; 反之则为间接税。有的以立法者意图为标准,认为凡立法者预期税负不能转嫁的税,为直接税;反之则为间接税。有的以税收来源为标准,认为凡来源于财产和生产经营所得的税为直接税;反之则为间接税。
6. 个人所得税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Individual Income tax)
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以及无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满一年但有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等。
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原则有“属地主义原则”和“属人主义原则”之分。按照属地主义原则只对来源于本国的收入征税,而不论纳税人是否属于公民还是居民;按照属人主义原则只对本国的公民或居民征税,而不论其收入来源于国内还是国外。
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是个人所得额,但如何确定应税所得,西方经济学界有两种对立的理论:一种是“所得来源说”即认为只有从一个可以获得固定收入的永久性“来源”中取得的收入,才应被视为应税所得;另一种是“净增值说”即认为应税所得应包括所有的净收益和由第三者提供劳务以货币价值实现的福利,所有的赠与、遗产、中奖收入、投资收入和年金等各种周期性收益,但要从中扣除所有已支付的利息和资本损失,国际上通行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有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混合所得税制三种模式。
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中国在中华民国时期,曾开征薪给报酬所得税、证券存款利息所得税。1950年7月,政务院公布的《税政实施要则》中,就曾列举有对个人所得课税的税种,当时定名为“薪给报酬所得税”。但由于我国生产力和人均收入水平低,实行低工资制,虽然设立了税种,却一直没有开征。1980年9月10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直至1980年以后,为了适应我国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政策,我国才相继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
上述三个税收法规发布实施以后,对于调节个人收入水平、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是按内外个人分设两套税制、税政不统一、税负不够合理。)为了统一税政、公平税负、规范税制,1993年10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同日发布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简称税法),1994年1月28日国务院配套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第二次修正,并于当日公布生效
7. 公司税金直接网上交税怎么弄?
需要与税务机关以及银行签订税企银三方协议。然后,上税务机关指定的软件公司安装软件。上税务机关申请软件发行。然后,自行在软件上申报税款,自行划款,解缴税款,完成纳税义务。